尊敬的数字电视客户:
为给广大数字电视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,我公司决定对数字电视相关收费实行以下优惠
1、从2008年11月11日起,客户基本收视费缴费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。
(1)中心城区居住用户,主终端每户每月收费标准 为 24.5 元
;
(2)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居住用户 ,主终端每户每月收费标准为 23 元;
(3)乡(镇)政府所在地及在乡(镇)工矿区居住的用户 ,主终端每户每月收费标准为 21 元;
(4)
村 用户,主终端每户每月收费标准为 17 元。
2、
副终端收费标准按每台每月 5 元收取。
客服热线96789,全天24小时为您服务。
遵义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公司
二 00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|